重庆市财政局8月12日公布了《关于对农民购买商品住房实行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凡该市农村居民,在重庆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(含90平方米)普通商品住房(含二手住房),其购房单价,主城11区在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,远郊区县在当地市场均价以下,免征契税。

  该规定称,购房单价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,其超出部分,按现行政策计征契税。夫妻双方均为农民的,享受一次契税优惠。